宿州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卐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术类招生: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湖南、江西、山东、江苏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单独加试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 施办法》,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我校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本科:理工类专业收取39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生;体育教育专业收取4290元/年·生;音乐学、美术学收取5000元/年·生,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表演收取7000元/年·生。学费上浮10%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新闻学。
2.住宿费:我校Ψ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800元/年·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奖助措施:
(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项。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元/月·生。
4、单项奖学金:包括思想品德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单项竞赛☆优胜奖、社会实践活动奖和机动奖学金等。
(三)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60—80元/月不等的勤工助学报酬。
(五)社会资助:为帮助家庭突遭变故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社会筹措争取的资助。
考研及专升本:
2、我校具有独立招收专升本学生的资格,专▃业分布广,招生计划】充足,历年来专升本考试通过率都位于全省高校前列,2012年共录取460名专升本考生々。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五度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2010年、2011年三次被评选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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