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5

  • <tr id='ul3OpB'><strong id='ul3OpB'></strong><small id='ul3OpB'></small><button id='ul3OpB'></button><li id='ul3OpB'><noscript id='ul3OpB'><big id='ul3OpB'></big><dt id='ul3OpB'></dt></noscript></li></tr><ol id='ul3OpB'><option id='ul3OpB'><table id='ul3OpB'><blockquote id='ul3OpB'><tbody id='ul3OpB'></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ul3OpB'></u><kbd id='ul3OpB'><kbd id='ul3OpB'></kbd></kbd>

    <code id='ul3OpB'><strong id='ul3OpB'></strong></code>

    <fieldset id='ul3OpB'></fieldset>
          <span id='ul3OpB'></span>

              <ins id='ul3OpB'></ins>
              <acronym id='ul3OpB'><em id='ul3OpB'></em><td id='ul3OpB'><div id='ul3OpB'></div></td></acronym><address id='ul3OpB'><big id='ul3OpB'><big id='ul3OpB'></big><legend id='ul3OpB'></legend></big></address>

              <i id='ul3OpB'><div id='ul3OpB'><ins id='ul3OpB'></ins></div></i>
              <i id='ul3OpB'></i>
            1. <dl id='ul3OpB'></dl>
              1. <blockquote id='ul3OpB'><q id='ul3OpB'><noscript id='ul3OpB'></noscript><dt id='ul3OpB'></dt></q></blockquote><noframes id='ul3OpB'><i id='ul3OpB'></i>

                宿州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宿州学院 > 高考招生 >

                宿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宿州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安徽、江苏、江西、山东、湖南等省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专科:理工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收取3200元/年·生。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每年都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2000—4000元/年·生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20%评选,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Ψ 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因病住院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咨询电话:0557-2871227、3681086

                  1.我校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都十分重视毕业生考研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毕业生考研。2014年我校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达线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录取学生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1%,其中被211、985高校录取146名。

                  就业工作: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西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东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传真:0557-3680820(暑假期间)、2875360(其余时间)

                  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tc.edu.cn/zs/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宿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