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 业教育
第五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事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录取原则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第十二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第五章 附则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并由学院院长□ 周继庭签发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ㄨ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〇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163.com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联系电话: 010-80727711、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网址:www.5aaa.com
第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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