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校址:沙河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招生计划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ㄨ招生政策执行。
5、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〇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 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当地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第十二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第五章 附则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填写“录ζ 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163.com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联系电话:010-80726549/010-80727712/010-69730093转8222
邮编:102206
E-mail:bkzb1997@163.com bkzb1997@5aaa.com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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