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八达岭校区 北京市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录取原则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 取。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条 提档比例
第四章 其他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ξ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ζ 至取消入学资格。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Ψ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金、减免困难生部分学费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ζ书。
第十六条 通知①书的寄发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传真:010-80727715
网址:www.5aaa.com
第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ω 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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