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

  • <tr id='n69ufN'><strong id='n69ufN'></strong><small id='n69ufN'></small><button id='n69ufN'></button><li id='n69ufN'><noscript id='n69ufN'><big id='n69ufN'></big><dt id='n69ufN'></dt></noscript></li></tr><ol id='n69ufN'><option id='n69ufN'><table id='n69ufN'><blockquote id='n69ufN'><tbody id='n69ufN'></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n69ufN'></u><kbd id='n69ufN'><kbd id='n69ufN'></kbd></kbd>

    <code id='n69ufN'><strong id='n69ufN'></strong></code>

    <fieldset id='n69ufN'></fieldset>
          <span id='n69ufN'></span>

              <ins id='n69ufN'></ins>
              <acronym id='n69ufN'><em id='n69ufN'></em><td id='n69ufN'><div id='n69ufN'></div></td></acronym><address id='n69ufN'><big id='n69ufN'><big id='n69ufN'></big><legend id='n69ufN'></legend></big></address>

              <i id='n69ufN'><div id='n69ufN'><ins id='n69ufN'></ins></div></i>
              <i id='n69ufN'></i>
            1. <dl id='n69ufN'></dl>
              1. <blockquote id='n69ufN'><q id='n69ufN'><noscript id='n69ufN'></noscript><dt id='n69ufN'></dt></q></blockquote><noframes id='n69ufN'><i id='n69ufN'></i>

                中原工㊣ 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原工学院 > 高考招生 >

                中原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概况

                  二、学校国标代码:10465。

                  四、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高专。

                  第六条 学校始建于1955年,是面向全国招生,以工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现开设55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具有4个授权领域;具有全国高校教师在职々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2010年被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2053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0人,本科生18790人,专科生1350人;现有教职工1502人,其中专任教师117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43人,具有博Ψ士学位的教师247人。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610亩,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校区,在校外拥有100多个实习基︼地。学校先后与国际上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了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3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对非艺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入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或者工业工程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学校㊣ 艺术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录取,按照《中原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对报考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将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不同专业方向分别录取;对报考表演专业的非河南省考生,按照该专业不同方向对考生身高的不同要求(具体参阅学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分方向分别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保送生,学校将按保送生所选报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艺术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文史类、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生·年,文史类、理工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中,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ぷ合毕业条件,颁发中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々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微博:http://t.qq.com/zygxyzsc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监督电话:0371—62506906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中原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