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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工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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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概况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国标代码:10465

                  1.北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3.西区位于郑州市中原西路146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在进档考生中,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文理类各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报考建筑学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入学后需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和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招收的考生,入学时,参加专业基础考试,根据专业教学要求、考试成绩和学生的选择,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十八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保送生,学校将按保送生所选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艺术类进档考生,若其它招生专业生源不足,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范围内,学校将与考生联系,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进行专业调剂。若因考生因素,学校与其无法取得联系,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理工文史类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为3400元/学年/人或3700元/学年/人,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700元/学年/人。艺术设计(空中乘务与空港管理方向)专业学费为9600元/学年/人(含实训费)。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60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30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理工类、文史类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为140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12000元/学年/人。中原工学院软件学院高职高专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第二十六条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中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南区: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邮编:451191

                  E—mail:zsb@zzti.edu.cn

                  监督电话:0371—62506906

                  传真电话:0371—6769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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