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学院的国家代码ξ为13294,浙江省代码为0119。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ζ 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第九条 招生录取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我院的2015级新生设立奖学金,浙江省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我院者:高考成绩位居全省理科前7500名,文科前3500名的新生,其录取排名位居我院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五名的可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0元。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第十六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税收学、英语、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报考东方学院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0573-87571501。
招生信箱:cyzsb@z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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