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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主页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团结路1号,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高职“3+证书”及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外省录取批次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高职“3+证书”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报读我校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考生需色觉正常,色弱或色盲者不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潘伟华

                  传真电话:0758-2833484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0758-2826224

                  学校网址:http:// www.zqmc.net/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授权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卐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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