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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团结路1号,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Ψ、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除ω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进入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习的ω 考生,将在第二学年根据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分流为“临床医学、影像诊断、麻醉、妇幼等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我校高职护理专业(3+证书)学制为二年,故报读该专业的↑考生必须为已获得三年制中职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证,并具有化学或生物技能证书的中职考生。

                  第二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①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但鉴于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有肢体残疾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对护理、助产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男性身高在1.60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转专业。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5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每人600元/年;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400元/年;每年学校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享受政府贴息。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58-2857135

                  电子邮箱: zqyzb@163.com

                  咨询电话: 0758-2857067;2826224

                  电子邮箱: ygzxsk@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mc.net/html/138/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2012年03月12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授权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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