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810
端州校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邮政编码:5260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ζ 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入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习的考生,将在第二学年根╲据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分①流为“临床医学、影像诊断、麻醉、妇幼等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我校№高职护理专业(3+证书)学制为二年,故报读该专业的考生必须为已获得三年制中职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证,并具有化学或生▼物技能证书的中职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卐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ㄨ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每人600元/年;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400元/年;每年学校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ξ 间享受政府贴息。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58-2857135
电子邮箱: zqyzb@163.com
咨询电话: 0758-2857067;2826224
电子邮箱: ygzxsk@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mc.net/html/138/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2011年03月16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ぷ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