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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团结路1号,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 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ξ 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广东省招生办公示符合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先录取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Ψ 六条 我校高职护理专业(3+证书)学制为二年,故报读▅该专业的考生必须为已获得三年制中职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证,并具有化学或生物技能证书∏的中职考生。

                第二Ψ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但鉴于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有↑肢体残疾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对护理、助ζ产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男性身高在1.60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ζ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卐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5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每人600元/年;学习成绩优秀奖每人400元/年;每年学校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享受政府贴息。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758-2857135

                电子邮箱: zqyzb@163.com

                咨询电话: 0758-2857067;2826224

                电子邮箱: ygzxsk@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mc.net/html/138/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2015年3月13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授权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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