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优势专业2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项目2项,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6个;现有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4个。
第四条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0237[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定向招生代码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明确后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1.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
3.报考其他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75分。
第十三条 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数学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若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3.设计学类专业对进档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外省考生参考其速写成绩,浙江省考生参考其英语成绩;外省考生速写成绩也相同的,再参考其英语成绩。江苏省的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综合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4.4*50%,其他省外省份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与浙江省相同,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
4.学校一批专业全部面向文成等12县开展定向招生工作(即面向省内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具体招生批次为一批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均面向重点欠发达县招生。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每个一批专业限招2人,总共录取计划20人,录取额满为止。投档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校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被我校农学、林学、森林保护、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九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只能在本批次免【学费专业之间转专业。
学校设立村官学院,在学生原有的专业教育基础上,面向全校有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意向的学生提供专业化辅导和规范化培训。学院实行学◤分制,可与原专业学分进行互认,采用“4321”立体交叉式培养模式,即4门核心课程、3大拓展模块、2个素质■提升、1项实践锻炼。旨在培养对农民有感情、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初步具有农村工作能力、有意愿为农村基层群众服务的浙江现代农林业未来领导者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人才。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费按20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录取批次,下同),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名、前300名、前1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第1-5名,奖励5000元/人,第6-15名,奖励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分数线(重点线)20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办腾讯微博网址:http://t.qq.com/zafu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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