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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文三路校区▅ 邮编:310012);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309号(小⊙和山校区 邮编:310023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其它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0分,报考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5分。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5. 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ㄨ,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五章 附则

                  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址:http://zs.zisu.edu.cn

                  传真:0571-88213079/88218273

                  邮编:310012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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