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院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438人。
第五条 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1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三章 招生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成立由学院纪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联系电话:0335- 8067000 8076583
E-mail:lrxyzsb@ysu.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学院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分数,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未实ξ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可录ζ 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实行传统志↘愿地区原则上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地区原则上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 我院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依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10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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