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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①学里仁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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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院名全称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部标代码为13592,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 Liren College”。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0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々,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800余人。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具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日常工作在主管院长具体╳领导下实施。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ζ,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邮政编码:066004

                  E-mail: lrxyzsb@ysu.edu.cn 网址:http://stc.ysu.edu.cn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包括120%)以内。

                  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学院部分专业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及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的要求,详见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一条 我@ 院承认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内容如下:

                  2、一等奖: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〇在考生生源地所在省份本一批控制线以下(0~5]分,奖励人民币5000元。

                  4、三等奖: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在考生生源地所在省份本一批控制线以下(10~20]分,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等次▲)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选。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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