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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主页

                燕山大ω 学里仁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ㄨ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院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135余人。

                  第五条 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1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三章 招生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ζ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ω 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联系电话:0335- 8067000 8076583 传真:0335-807658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学院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分数,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可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实行传统志愿ξ地区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我院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依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10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普通本ζ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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