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新@ 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 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另增△加教师、学生代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其中汉语言2个专业、民语言4个专业、民考汉5个专业、双语班1个专业将继续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详见《2018年招生与考∮试》)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①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必须有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变更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々划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当年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九条 学费收取标准:英语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理工类〇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网址:http://www.xjufe.edu.cn、http://www.zsjy.xjufe.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上一篇: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新疆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新疆财经大学2007年普通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