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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财经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ξ 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二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入校后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汉语言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民考汉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条 汉语言3个专业、民语言6个专业、民考汉6个专业将继续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详见《2013年招生与考试》)

                  第二十二条 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四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除高水平运动员和自治区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一条 学费收取标准:英语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在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可申请辅修专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网址:http://www.xjufe.edu.cn、http://www.zsjy.xjufe.edu.cn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财经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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