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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科技大学2017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第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协调发展,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三)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ξ划,主要用于各省的生源质量调控。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自主招生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ζ 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及保送生。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全国性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学校执行四川省地方性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六条 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相应学位证①书。

                  第十八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第二十条 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填报的专业范围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2017年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为准(详情请参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选考科目和要求与普通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与普通生相同;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专业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

                  第二十四条 以培养电子↓信息拔尖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将在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云南省、江西省、山东省等省份择优录取部分考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高考成绩原则上排名在其所在省份的1200名以内(不含加分,具体名次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学校网址:http://www.uestc.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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