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614)。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清水河校区)
第五条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校名为: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根①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十条 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按相关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々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安排,以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第三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邮政编码:610054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581.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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