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同济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同济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同济大学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1、艺术类专业→
2、非艺术类专业
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③同济大学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级高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卐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々高一项,且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最多认可10分。取得同⊙济大学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叠加。
⑤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上ㄨ述③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 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注:总分为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在考生投档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及专业级差分调整■后的分数。
同济大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同济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一览表》要求执行。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工科▂试验班(建筑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工科试验班(机电类)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补考未及格需重新学习者须按学分另行收费。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200元不等。
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面试,不适合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1-65981513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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