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8

  • <tr id='SCYO9J'><strong id='SCYO9J'></strong><small id='SCYO9J'></small><button id='SCYO9J'></button><li id='SCYO9J'><noscript id='SCYO9J'><big id='SCYO9J'></big><dt id='SCYO9J'></dt></noscript></li></tr><ol id='SCYO9J'><option id='SCYO9J'><table id='SCYO9J'><blockquote id='SCYO9J'><tbody id='SCYO9J'></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SCYO9J'></u><kbd id='SCYO9J'><kbd id='SCYO9J'></kbd></kbd>

    <code id='SCYO9J'><strong id='SCYO9J'></strong></code>

    <fieldset id='SCYO9J'></fieldset>
          <span id='SCYO9J'></span>

              <ins id='SCYO9J'></ins>
              <acronym id='SCYO9J'><em id='SCYO9J'></em><td id='SCYO9J'><div id='SCYO9J'></div></td></acronym><address id='SCYO9J'><big id='SCYO9J'><big id='SCYO9J'></big><legend id='SCYO9J'></legend></big></address>

              <i id='SCYO9J'><div id='SCYO9J'><ins id='SCYO9J'></ins></div></i>
              <i id='SCYO9J'></i>
            1. <dl id='SCYO9J'></dl>
              1. <blockquote id='SCYO9J'><q id='SCYO9J'><noscript id='SCYO9J'></noscript><dt id='SCYO9J'></dt></q></blockquote><noframes id='SCYO9J'><i id='SCYO9J'></i>

                天津电卐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院地址:红桥院区: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大新街183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487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拥有7359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3万余册)、66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7640平方米↙教学主楼、有各类专业实验室51个和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25.31万元,在校生6000余人。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政府确定的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区5所高职院校之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规划选址位于海河中游南岸津南区内,紧邻咸水㊣ 沽镇。我学院新校区建设用地800亩,总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验、图书、实习、办公、体育、交流、会议、宿舍、食堂、服务等。规划在校生●规模为8000人。到2010年底新校区基╲本建成,2011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

                  第四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软件学院二年制专业7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八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卐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35%,助学金覆盖面达到16%,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基金”等奖助项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在招ω 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授课地点:光荣道院区;待2011年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后,所有在校生均迁入新校区学习。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6521817 022-26583516

                  学院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大新街183号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