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办学地点及校址:药学(理科基地班)、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他专业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4.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招生计划经国家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Ψ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我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制药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生物制药
药学
药学
药物制剂
药事管理
药物化学
中药学
中药制药
市场营销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ω 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
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我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辽宁省专升本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控线以上,且技能考核在60分以上(含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其他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专业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是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我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咨询电话:024-43520666
微信公众平台: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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