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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2016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八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ㄨ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〇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中美大学合作机构层次的五所学院之一,引入了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优质教育资源。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本学院内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 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按@ 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二十四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艺术类、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々、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ξ 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电子邮件:nic8401@scu.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四川大学2016年普通类㊣ 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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