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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2013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校名⌒ 为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

                  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 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ζ 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Ψ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 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电子邮件:nic8401@sc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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