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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学院2011年招生ω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衢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市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3.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5.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24000

                  学院网址:http://www.qzu.zj.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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