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
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西餐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设计、休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企业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
1、普通高考文、理科专科分数线上100分奖励2000元;
第三十条 助困政策: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0595—36207777
传真:0595—36201777
学院网址:www.qzqgxy.com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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