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ξ章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等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的民办高校。
学院首届面向福建省内招Ψ生,设有鞋类设计与工艺ぷ、动漫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物流管理、玩具设计与制造、商务英语【等6个专业。
学院以实力雄厚的五大股东企业和泉州地区密集的轻工¤产业集群为依托,致力于借鉴台湾先进职教理念和教学模式。合作伙伴台湾致远管理⌒ 学院在高等职教方面教育资源充裕、师资☆力量雄厚。国立华侨大学原副校长郭亨群教授担任我院院长,并向全国各地及台港澳地区聘ω请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客座教授。
第二章 学院概况
(二) 学院代码:4048
(四) 学制: 三年
(六) 办学类型:民办,福建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按省教育□ 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文件规定收学费、代办费及※住宿费,宿舍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热水器、书桌、衣柜、单人床或双人◎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考生。
学院」在省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遵循“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在生源不足情况下,允许文、理█科生源互调。生源不足时,可申请降分▼录取。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595-85131915
录取结果在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qgxy.com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并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事先向学院请假,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
(一)学生入▽学后,全员住校。
(三)负责劳动服务区域的整洁、打扫。
(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给我院毕业证书。同时进行相应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章 招生工作通讯方式
(二)录取现场通讯方式
招办传真: 0595-85130010
邮编: 362200
学院信箱: qzqg2008@163.com
(一)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三) 本章程自2009年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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