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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々学校全称: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学城◥(中国南方产业智库),邮政编码:528225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三批B线。省外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的要求进行,具体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软件技术(国际班)和电子商务(国际班)两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也录取服从调剂的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不含数字艺术系每生每年15000元,以及国际班在国○内每生每年300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为帮助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生活的学生,学校成立了助学基金,贫困学生可向大学〖生服务中心(SSC)申请,经审查、考核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得到东软助学基金的资助,同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 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齐志儒

                  传真:0757-86684612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757)86684501

                  学校网址:http://www.neusoft.gd.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托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ㄨ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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