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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省外)

                  序 言

                  学校共有在职教职工3213人,专任教师189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55人,副高级职称680人。学校拥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在内的大批优质师资。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以提升办学质量为主攻方向,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内涵式发展为主要路径,继续坚持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学科科研、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建设“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科生各类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拟订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确定本科招生资格名单;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重大改革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向招生工作委员会①汇报本科招生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第四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八条报考学校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 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学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统考或联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报考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对其中专业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在省份考生所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720759,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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