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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省外)

                  招生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9)第 号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

                  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邮政编码:211166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校创办10年来,依托母体学校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卐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 学院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学校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占地面积1470亩,校园清新雅致,是本科生教育中心。学院共享南京医科大学优质资源,图书馆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轄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4012,86864022

                  4、E-mail:kdcollege@njm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09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 人,我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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