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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ω章程(江苏省)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

                  高校代码:1846(江←苏省代码)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ㄨ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 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并开始招生,2016级新生将继续在连云港校区学习、生活。连云港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学院〇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8万余册、电子图书36万余种、中外▲文期刊600余种,近2000集专业学术视频资料。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々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对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ξ 求为:要〗求选测科目为CC及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6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3400

                  高校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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