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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科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

                  高校代码:10312(国标代码)

                  高校性质:江苏省属重点院校

                  校  址: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政编码:2100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我校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鼓楼临床医学院、无锡临床医学院、青岛临床医学院、上海十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 院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17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拥有21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

                  第七条 我校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现有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已建成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已建成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4年,国家教育部对我校本科和七年制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质量评估,结果均为“优秀”。我校现已建成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承担了多项国家“863”、“973”项目,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数量快速增长。2009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4项,发表SCI论文361篇,再创历史新高。我校在心血管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生殖医学、再生医学、公共卫生与疾病控制、肿瘤学、神经科学等领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六条 对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七年制专业的天津、浙江、福建、安徽、河南考生,如未达该专业录取线,不影响所填报四、五年制专业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七年制新生第一学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就读。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学生每生每年4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学生进入硕士培养阶段后,开始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3443,86862670,86862667

                  4、E-mail:zhaosheng@njmu.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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