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原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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