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 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 634 号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天津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明,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组织适合于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平等竞争、公正录取。
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提档,但录取时按照←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不考虑加分因素,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及文科(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数学、外语)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或者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方能按我校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类专业学费为12000—15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
第十八条 根据学∑院办学性质,学费、住宿费概不减免。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 、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网址: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836.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2017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2016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3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2014年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08-05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