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ㄨ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国标代码:10395)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4、办学层次:本科
6、学历证书Ψ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ぷ业证书
2017年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 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⑵计算机科学系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后两年13000元/学年(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软件学院软件工程本科≡专业9500元/学年(根据闽院财【2014】13号文件);
⑷中美合作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根据闽♂价费【2011】374号文件);
3、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办法:
⑴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⑶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⑸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3、普通文理科专业调配原则:
①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设3分的专业√级差,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设2分的专︻业级差。
③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⑵在内蒙〇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对其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ㄨ则:
①音乐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⑵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々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 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艺术类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类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七、纪律检查
八、奖、贷、助学金制度
2、具有闽№江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独立核算办学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相关规定由相应办学单位制定)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申请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交清学费的具体时间。
九、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闽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的,均以本章程为准。
邮政编码: 350108
投诉电话: 0591—83761523
招生办邮箱: mj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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