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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理工『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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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々院(国标代码11070),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校区:王城校区位于洛㊣ 龙区王城大道90号;开元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

                  第四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不超过Ψ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本科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过程ζ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有关部ζ 门批准,可适当使用。

                  第十一条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卐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卐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组织复查,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文史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400元,理工类本科每人每年∞3700元;文①史类专科(含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科每人每年3600元;艺术类本科每人每【年5700元,艺术类专科每人每年56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每人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每人每年12000元;软件类每人每年8000元;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 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满足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①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ㄨ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sb@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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