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12个学院、3个基础教学『部和机器人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天瑞干部管理学院等专门教育学院。学校有44个∮本科专业,有“材料学”、“岩土工程”2个省级重点学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材机械基础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水泥生产模拟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ξ 中心”、“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卐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 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我校在▃各省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
在高考文ω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Ψ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人志愿安排确定具体专业方向。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上课(办学地点: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5700元/生•学年,专科5600元/生•学年;普通类:本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专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300元/生•学年,理工类36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土木工程专业¤13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2000元/生•学年;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学分①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ω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sb@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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