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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应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82

                校本部(江北校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00号

                校本部(江南校区):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9号

                梅州师◇范分院: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大新西路241号

                医学院: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146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嘉应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Ψ 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计划安→排将结合学校整体规模、师资情况、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前景,近年生源情况、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开Ψ展四年制(2+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试点,设立“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班”,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等由我校负责,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前两年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由我校负责,后两年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非创新班学生不得转入创新班学习。创新班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不得转入同一专业非创新班。

                第十六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有提前录取、本科录取、专科录取三个批次。广东省以外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县(市、区)的县政府、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公费培养协议》,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卐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本科“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情况下,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和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普∑ 通类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且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ω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非其“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面向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ω 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我校术科类(包括体育、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 算方式相同。

                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招ぷ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ㄨ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每人每学年650元—1600元之间收取。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专业的学生□ 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水利电力职ξ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其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梅州师范分院:0753-2523398传真:0753-2523398

                电子邮箱:zsb@j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u.edu.cn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86885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嘉应学院2018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嘉应学院授权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嘉应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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