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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联俊:在网络空间,如何加强国家凝聚力建设?

                2019-05-27 0 新闻公告 来源:暨南大学新闻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网络空间是指建立在当代互联网络技术平台上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虚拟空间。国家凝聚力是国家软实力,体现其吸引力和向心力,通过公民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对自己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互联网重构社会关系,传播多元价值,促进社会变迁,改变国家凝聚力。那么,如◣何加强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建设呢?于社会科学报第1658期第3版刊发了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陈联俊的观点,原文标题为《完善社会信任关系 加强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详细内◣容如下:

                推进网络空间核心价值的社会认同

                在网络空间不同社会群体中,对于价值观的认知和态度有较大区别,与利益来源、社会地位和教育经历等有着密切联系,要想增强网络空间的凝聚力,需要从不同方面完善社会信任关系,巩固社会价值共识。要将社会主①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的灵魂核心,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不同层面来对其传播方式进行系统设计。

                价值认同。价值认同是指在多元价值并存的网络空间中树立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价值认同来源于价值旨向经得起社会实践的检验,能够让民众不断地从其中汲取精神滋养和进步动力。网络空间的国家技术水平、公民参与程度、文化实力影响、法治规范秩序等都是价值认同的来源和支撑。

                价值符号。“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网络空间中所有信息都是以符号形式进行传播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传播必须要最大化地借助价值符号扩大影响。在现实社会中能够有效传递观念的价值符号需要进行转换,适应网络信息的↙传播系统。在这种转换过程中,既要承继现实社会中主体的经㊣验、文化和生活【背景,更需要考虑网络技术交流模式的变革。价值符号的塑造实质上就是营造价值情境,通过虚拟文化氛围来对主体施加价值导向。

                价值情感。价值观念要能够吸引民众,激励行为,必须要在价值情感上有其内在的动力机制。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动力来自于其能够为广大民众塑造具象化的价值意←义,通过网络传播社会情感基础,运用故事、人物、音乐、影像、游戏等大众文化的表达形式,来塑造网络空间中个体和群体的文化身份,从而从其自我认同上逐步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互动。网络空间核心价值观传播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价值互动来实现,既要有精神文化层面的交流和合作,也要有经济物质层面的交换和消费。网络空间价值文化的精神互动主要通过信息交流、群体沟通、意见分享、文化融合等多种形式展开,改变个体和社会的观念构成。网络经济层面的交换消费主要通过网络技术工具或产品的价值蕴含和渗透对社会发生影响,有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必须从网络空间的社会基础出发

                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需要政府付出足够的诚意和积极的行动,不断发展网①络技术,创造网络公民参与的渠道和条件,同时还要引导公民将网络政治参与作为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才能形成良好的网络问政风气,改善政府在虚拟空间的社会形象。

                网络空间中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互动模式的改变,将会与诸多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在现实社会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在资源、体制、信息等多方面存在着不均衡性。但是,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两者之间的固化关系,“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空间如今都成了媒介空间”。

                互联网↑使得公民身份的实现变得更为便捷,也就是说他们能够更直接参与到政治事务和国家治理之中,而不仅局限于追求自身利益,可以为保障公共利益提供舆论声势支援。网络空间治理的成效程度主要依赖于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互动。国家要维持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引导权,就应该相应地满〇足公民权利的诉求,反过来公民要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权利,也必须相应地服从国家权力的约束。

                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的实现,必须从网络空间的社会基础出发,重新对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均衡状态进行多重机制设计,通过信息机制、利益机制、参与机制、文化机制等,对公民与国家的角色身份进行合适定位,从而规范不同●主体的言行限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实现网络空间中权力运行的合理状态。“善治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生活的共同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最佳状态”,网络空间中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平等互动关系为善治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扩大网络空间公共领域的正面影响

                网络空间社会关系的构建对于增强国家意识有着内在促进作用。在网络空间中,网络公共领域是网络社会关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对于政府形象和国家凝聚力有着独有的作用。网络公共领域是指以新媒体技术为载体,逐渐形成的有共同ξ 业缘、地缘、学缘、趣缘等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如微信、微博、QQ、论坛、贴吧等。在网络公共领域中,群体的组合有不同的形式,无论是个体或群体的价值立场、利益选择、政治倾向、文化心理等,都会在网络公共领域中通过信息传播反映出来,而且这种传播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煽动性,能够在短时期内改变或影◇响群体的思想观念。

                政府要想通过网络公共领域来获得更大的影响力,一方面是要通过议程设置来在主流网络公共领域中公开信息,引导舆论,另一方面是通过意见领袖来在民间网络公共领域中了解动态,纠正方向。政府〓形象根本的来源是政府在网络空间中的行政理念和作为,需要适应传播技术的转变,深入考察体会受众情感心理,才能使自身具备影响广大民众的向心力。“品牌、信誉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政治、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硬实力管理需要被软实力治理的战略所代替,国家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经济、军事Ψ 和外交,更需要得到民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拥护。

                现实社会中依赖于国家、组织、财富、权力、职业等获得的自我认同被解构,身份的流动性和碎片化越来越显著,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需要在网络空间中重新建构身份认同▅,使得民众即使身处信息海洋之中,也能够找到自己的群体归属和意义世界。在网络空间中,政府要充分解放网络空间的信息生产力,发挥信息要素的主动性作用,满足民众对信息资源的诉求。在信息市场的╱发育中,通过改进信息供给逐步改善信任关系,避免“塔西佗陷阱”,引导国家向心力∞。

                改善网络空间多元主体的法治建设

                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的形成不仅是公民理性自觉的结果,更是多元主体博弈的选择。“当媒介变成一种表征并对‘世界是什么’作出判断,那么它们就变成了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机构。”相同的信息却可以得出不同的观点结论,这是在不同视角下的议程设置。网络空间主体自由体现在国家要有开明包容的治理观念,有充分的治理自信,在多元化的』网络空间中通过法治建设来确立主体责任。

                首先,网络主体的全方位视角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监督,是社会监督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就是说,网络意见市场的自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民权利、释放社会情绪、激发社会活力,这是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实现的必要路径之一。

                其次,在网络空间治理中,意见市场的完全自由化必然会带来思想混乱和价值迷茫,政府需要对网络舆情及时引导,适时介入。在媒介发展愈来愈呈现私密化交流的趋势下,需要对公民进行必要的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帮助公民在虚拟空间@中保持自主理性判断,动员社会群体的理性合力来把握网络意见市场的限度和边¤界。

                再次,多元利益主体在网络空间中的协调依赖于法治建设。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的形成离不开法治体制的完善和法治思维的培养。一方面需要对网络空间中主体的社会行为明确其权利保◣障,充分调动发挥不同@ 层面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发挥网络空间内在活力,用法律制度划分网络权利边界,促进权利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对网络空间信息秩序进行法治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流动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军事等几乎所有领域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力,必须要依赖法治力量ω来完善信息服务,规范网络行为。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国家凝聚力问题越来越凸显重要性。要在技术文明不断进步之中,维持人在网络空间的主体性存在与良性的价№值导向,协调好网络空间活力和规则秩序之间的关系,就需要不断加强网络空间国家凝聚力建设,才能适应网络技术对国家、社会和人的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本文受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以及广州城市精神与城市形象研究基地资助)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zib_WsV1iRlwIxaNkSr1A

                责编:苏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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