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0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适用☆于中国内地30个省、市、自治区)
二、主管部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主校区:广ζ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含17个学院);
深圳校区: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深圳市华侨城内);
四、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ω 语种。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八、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以内投档。
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的考生。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 ,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动画、美术学、导演、音乐学原则上按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①业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总@ 分70%,专业考试成绩占总分30%。对动画、美术学、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2009年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三)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拟定为AB,艺术类专业按江苏省规定本科的最低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 过三门)。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五)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体育尖子生和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々试。联系单位:体育部(电话:020-85220282),学生工作部(电话:020-85220475)。
十〖一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ξ 公布。
十三、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3.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三)专项奖学金: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专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十四、联系方式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邮编:5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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