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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南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

                  第三条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的中央部属院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559

                  第七条 学校校址:

                  广州市广园东路校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珠海校区:暨南大学珠海学院(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以内投档。

                  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①原则录取:

                  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的考生。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

                  3.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动画、美术学、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艺术学院2008年报考指南〗)。

                  (四) “四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的照顾政策和录取方▲式:“四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者,按教育部教学〔2008〕3号文规定,符合“四种考生”条件者,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暨南大学是国家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体育尖子生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批准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招生招收。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前6名、省级前3名、器乐10级本类最高级(须有正式证书,舞蹈类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3厘米以上)者。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将予以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使用本⊙校网络)。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按1:1.2以内比例出档后竞╱争落选的考生从网上退档,同时接『受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监督。招生〒期间本校投诉电话:020-85220130。

                  (一)新生奖学金(两项以上获奖者,取最▓高值一项奖励):

                  2.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0000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各∮类奖学金金额从600元到8000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彭瑞安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爱普生奖学金、林敬化学奖学金、《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等。奖学ぷ金数额从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々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 取不同的助困方式,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提供各项助学金资助∏等。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邮编:510632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暨南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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