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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 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开展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咨询工作。

                  6.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录取工作,开展艺术类和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3.专业分配。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全国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上海选考●科目政、史、地)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上海选考科目物、化、生)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数)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々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含自主招生)。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9.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ζ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本科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且文化》课总分高于该省区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120分及以上的考ζ 生。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高职(专科)的艺ζ术类专业在投档后,按招生计划,依照统考专〓业课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2.本科的∑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 ㊣ ,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卐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在缓缴学费的情况下先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助和帮扶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卐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8061。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Ψ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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