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2017年招卐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酿酒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学费标▲准待定; 会计学专业(校企合作)学费标准待卐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师范々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ξ 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校内资助主要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奖学金以及来自社会企业单位的捐助资金。新生入学当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报到后再向辅导员提交家庭贫困证明的相关材料,由学校逐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各级部门根据资助政策和文件制定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生Ψ中的孤儿、烈士子女,低保户等需要提交相应的孤儿证、烈士子女证,低保证(需年审)、精准扶贫卡等材料。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并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每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通知印制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须知》一起,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ζ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4、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卐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吉林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吉林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吉林工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吉林工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