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ㄨ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4、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学校网址:http://www.jlbtc.edu.cn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 82306255 82306258(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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