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 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523人,其中本科1873人,专科(高职)1650人。
第三章 招生说明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我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体检标准依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卐意见》执行。
1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清”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Ψ 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1606号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8530067 87600533 87690594(传真)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 或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粮食工程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工商ξ企业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人力资①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保险实♂务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税务专业、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中外合作办学:会计、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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