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ぷ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五章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第六章 录取说明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英语、日语;专科: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中外合作@ 办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无特别要求。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
2、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考生第一▲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々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财政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7、对╳于进档考生,按照ζ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吉⊙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Ψ 程
- 上一篇:吉林工商学院2014年ζ 招生章程
- 下一篇:吉林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吉林工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吉林工商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