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院校全称:九江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五)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2015年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专科不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自治区)使用。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英语、语文、数学ξ高考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除英语类、中英合作办学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ζ 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一)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年龄在17-20岁之间;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175cm以上;容貌清秀端庄,身体健康,符合空乘体检【标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网址:http://www.jj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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