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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全称和代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13279。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九条学科与专业特色: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5个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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